一、任职要求:
1、护理及相关专业,专科及以上学历;
2、有主管护师职称资格,有三级医院神经内科、神经外科、肿瘤科、ICU 等专科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3、热爱护理事业,有较好的动手能力,细心耐心,有良好的沟
通能力。
二、岗位职责:
1、在院长及护士长领导及业务指导下,实施对患者健康照护,经培训后能够掌握患者健康护理的基础知识及操作流程;
2、按照照护规范,有条不紊落实,维护和促进患者身心健康
3、掌握患者生理、心理特点以及患者常见基本知识和日常护理,能为患者提供专业护理服务;
4、指导下级护士及护理员完成相关康复护理工作和教学工作。
5、完成上级交办其他任务。